1. XenForo 1.5.14 中文版——支持中文搜索!现已发布!查看详情
  2. Xenforo 爱好者讨论群:215909318 XenForo专区

科技 股民因断网亏损19万 起诉通讯公司两审均败诉

Discussion in '新闻聚焦' started by 漂亮的石头, 2014-07-27.

  1. 漂亮的石头

    漂亮的石头 版主 Staff Member

    Joined:
    2012-02-10
    Messages:
    488,438
    Likes Received:
    48
    热门评论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3:36:03

    为啥没人黑他的名字啊

    支持:1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5:38:12

    比喻是偷欢概念最好的手段,法庭上是从不讲比喻的。记得以前移动某总也譬如.......

    支持:1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2:28:48

    用家用网络就不要想稳定了!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2:27:17

    庆幸你断网的时候公司没有重大事项停牌个大半年吧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2:37:25

    去年8.16我的损失向谁诉说.看看东软集团那天刚开始走势多好啊,出了那事全都懵了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2:47:05

    重大事项停牌个大半年的复牌后多半是N个涨停股价翻倍或者2倍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2:58:15

    除了家庭网就没有其他网络?只是自己没有去取出来吧,到亏了就怨运营商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2:57:47

    P民因如厕找不到厕纸擦PP,起诉环保总局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2:56:31

    你家人急诊要去医院,你开私家车去,没想到半路汽车坏了,导致你上医院晚了,家人死了,是不是要找汽车公司赔命?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3:03:40

    不要偷换概念,往往做传销的才偷换概念。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3:09:31

    断网股票没卖掉 股票涨了不是不还得还给运营商?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3:23:49

    这里面有个心理因素,按计划股票到了一个价位我就会卖掉,但是呢到那个价位的时候刚好断网了交易不了,等能交易的时候股价又跌下来了,一般人就不知道该怎么文明用语作了越跌越不愿意卖...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3:23:15

    来比比喻都错了,读书读坏脑了,还是本来就一个没文化的人,你上厕所没纸巾关环保总局文明用语事,你说公厕没纸巾要投诉还是可以向城管投诉的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4:08:38

    老子宽带账号420001822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4:30:03

    既然宽带如此重要,就应该想尽一切办法保持连通。居然欠费,就怨不了运营商了。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4:36:23

    不能电话委托?只能网络委托?牛X。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4:51:17

    不比喻就不会说话了? 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事情,A成立,并不表示B就成立了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5:32:16

    西币上一见类似文章,各类五花八门的比喻就出来了,但是呢,都是偷欢概念....

    支持:0 | 反对:0

    匿名人士 | 2014-07-27 15:37:41

    你还真是没见过N个跌停的。。

    支持:0 | 反对:0


    交了钱,家里网络却总是连接不上。投诉答复却是“宽带欠费”。无奈之下,海南省海口市市民贺龙以无法联网进行股票交易为由,将通讯公司告上法庭,但结果历经两审均败诉。2011年11月,贺龙与某通讯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宽带套餐合同。根据合同说明,“套餐变更、解除均应在业务办理后次月生效,套餐生效前,各成员用户按各自选择的资费执行”。因尚有十来天才到下个月,贺龙便又缴纳了18元网费,用于保证这段时间不断网。

    2011年11月30日,贺龙准备上网炒股,却发现无法上网。致电客服,对方称是欠费。经解释后,对方表示会尽快处理,但一直到同年12月3日才连上网。据贺龙自行计算,当天因断网个人所持股票市值损失为19万余元。为此,贺龙将通讯公司告上法院,索要市值损失。
    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人民法院一审后认为贺龙提出通讯公司存在过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的主张,证据不足,法院不予支持。贺龙不服,提起上诉。近日,海口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本案承办法官庭后表示,贺龙家中宽带网络未能连接,客服人员告知因欠费公司中断了网络服务,对此通讯公司存在一定的过错。但本案中,贺龙主张的是当天无法上网操作导致其股票损失190699.68元,应由通讯公司赔偿。通讯公司仅是提供网络服务的营销商,即使用户出现网络宽带中断情形,仍可以通过其他途径进行股票交易,因此贺龙主张其当天的股票损失和网络中断并不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
     
Load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