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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代购业推倒第一块多米诺骨牌

Discussion in '新闻聚焦' started by 漂亮的石头, 2012-09-09.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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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位离职空姐,因为从事网络代购而未申报,偷税超过百万,被判刑11年。在网友热议此事的同时,业内专家也表示,目前这一事件是由司法机关提起的, 仅是一个法律个案,但是折射出的是亟待规范的网络代购市场。可以说,这一事件推倒了海外代购市场的第一块多米诺骨牌,而众多的代购从业者则面临着是否继续 冒险经营的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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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友热议“代购获刑”
    “原来代购算偷税。”一则“离职空姐代购获刑11年”的新闻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据 了解,李某在2010年到2011年8月期间,伙同他人,利用韩国免税店账号,多次在韩国免税店购买化妆品等货物,并用以客带货的方式,从无申报通道携带 进境,后由李某在网络上销售谋利,共计偷逃海关进口环节税113万余元。公诉机关认为应该以走私普通货物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罚款50万元。
    空姐因代购被判刑的消息,在网上引来了不少“喊冤”声。在一家网站的调查中显示,超过95%的网友认为此次“量刑过重”。
    “难道所有的代购都要被判刑?”有网友在微博上表示,“不就是代购吗,怎么能算是偷税呢?”连当当网CEO李国庆都发表微博,认为“卖家是否该免税?按集贸市场交固定税?普通纳税人?无论什么规定,应当从规定之日起执行,而对过去不该追究。”
    而法律界人士则表示,代购偷逃关税都是违法的,对于大规模的、职业化的、大额的走私,只要事实认定清楚,这样的量刑并不为过。
    中小代购货源吃紧
    对于判决结果,虽然多数网友不能理解,但是对于代购商家来说,却是起到了“以儆效尤”的作用。
    美国直邮、空姐代购,这些字眼曾经是商品保真的凭据之一。上网搜索“代购”,结果超过10万条。恐怕一些商家自己都没想到,这关税的差价居然成了犯罪的导火线。
    穆小姐曾经从事韩国化妆品代购多年。据她透露,邮寄、以客带货的方式都是代购行业最为常用和传统的方法。她介绍说,当时海关免税的限额是5000元,有时候一双鞋子的价值就够了,所以她们经常以客带货,将携带的商品说成是自用或礼品。
    海关总署规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对个人邮递进境物品进口税起征点进行调整,从之前的港澳台地区400元,其他国家和地区500元统一降至50元。此后,一批小规模代购网商不得不退出竞争或者提价,但国内消费者对于代购的需求却没有降低。
    2010 年,海外代购的交易规模为120亿元,中国电子研究中心的监测数据显示,这一数字在2011年提高到256亿元,而2012年的预测规模为480亿元。低 廉的价格和高昂的利润支撑着代购行业疯狂增长,也让很多网络卖家铤而走险,走法律的灰色地带,将商业邮件冒充私人包裹邮寄。
    而此次事件对于小型代购商来说影响颇大。“现在海关监管越来越严,我已经很久没有自己上货了,都是到一些大型代购店去拿货,这样利润受了不小的影响。”本市一家经营化妆品代购生意的店主“狮子”说。
    代购行业盈利模式或转变
    在代购兴起之前,网络上最为流行的销售噱头是“外贸甩尾”。“这个势头在2010年受到了遏制。”“狮子”认为,此次网络代购卖家获刑与之前的案件类似。
    2010 年,网络卖家贺飞因为经营和囤积“外贸”服装,被工商局根据售卖假货的相关条例,没收了货物,还交了不菲的罚款,连网店也被封了。2011年初,淘宝网发 布2010年维权数据显示,全年淘宝网共处理侵权商品1400万件,其中与6000余个品牌商、权利人联手,直接删除的侵权商品就达571万件。
    淘 宝网信息安全部总监倪良表示,“外单事件”是加大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力度的“导火线”。之后网购卖家的侵权行为得到了一定程度的遏制,网购平台知识产权 保护制度的建立也持续深入。从这两年的情况来看,一些中小卖家逐步转型,很多都开创了自己的独立品牌,或者签约设计师品牌。
    “在我看来,这次的事件也是一个信号,以往的以客带货的方式恐怕会越来越难。”穆小姐说,“不过,这也不是坏事,如果说外单侵权后,网上出现了更多的原创品牌,那么今后代购行业的收入方式也许不再是关税部分的差价,而是通过购买暂时未进入国内的品牌和款式,赚取手续费。”
    专家:将代购纳入税收轨道
    中 科院教授、网络经济专家吕本富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希望以此为契机,让网络代购这一巨大的市场有其独特的管理体系和税收体系。“我们是不是可以用固定小 额纳税人管理制度来管理代购资金?在行业繁荣的同时把它纳入税收法制的轨道。”同时明确规定代购行为什么东西可以带什么东西不可以带。
    “目 前,除了代购奶粉需要有代购资格,其他代购行为都没有行政监管许可。商务部对此也没有具体的政策出台。”中国互联网协会信用评价中心法律顾问赵占领认为, 此次事件仅仅是个案,虽然金额巨大,但是是单体司法行为,并非行政行为。“所以,这个案件警示我们,网络经营环境依旧存在灰色地带,但是不要过于惶恐。” 本版撰文 新报记者 耿雅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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