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省高等法院法官周三以5比2通过一项裁决,命令犯罪嫌疑人解密被扣押的计算机。强迫犯罪嫌疑人解密计算机被认为侵犯了美国宪法第五修正案赋予公民免于自证其罪的权利,此前美国不同的法院作出的多项裁决都禁止强迫嫌疑人自证其罪。 麻省高等法院所持的理由是,这位涉嫌抵押贷款欺诈的嫌疑人已经明确告诉警方他拥有并能解密被扣的计算机,因此解密的行为不会向警方披露任何新的信息,所以迫使解密的行为不是自证其罪——第五修正案赋予公民有权利不向警方披露对方不知道的信息。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对法庭的决定表示失望。法学教授也认为这一裁决可能会带来不幸的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