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21日晚上,40多岁的胡先生在安德门地铁站附近的一家网吧上网。夜里犯困,他把自己的苹果4S手机放在一旁充电后,就睡着了。凌晨两点多,胡先生醒了,发现手机竟然不见了。他赶紧找到网吧工作人员,要求调看监控并借手机报警。然而,当时网吧监控有故障,什么都没拍下来,而网吧的工作人员则称忘了带手机。无奈之下,胡先生只好跑出去借手机。就在他焦急万分的时候,迎面走过来一名男子,跟他借10块钱打车回家。 民警赶到后,这名男子交代,当天晚上他喝多了,看到有网吧就走进去上厕所,出来时看到了胡先生放在边上充电的手机,就拿走了。之后一直在附近转悠,又碰到胡先生便准备借钱打车回家,没想到被逮个正着。经调查,该男子姓刘,是云南人,此前就有过盗窃前科。 接下来,刘某因涉嫌盗窃罪被检方依法取保候审。然而在取保候审期间,他竟然再次因盗窃被抓。 近日,他因多次涉嫌盗窃罪,被秦淮检方依法提起公诉。最终,刘某因盗窃罪被秦淮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