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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成本有多高?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16-05-25 发布。版面名称:知乎日报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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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报标题:打官司贵不贵?不贵 但是成本高不高?高

    [​IMG] 徐斌,房产律师

    国内打官司成本高不高,解释这个问题要从几个方面说:

    1、诉讼费是不是很贵

    2、打官司要花哪些钱

    3、打官司除了花钱还有哪些成本阻碍大家打官司

    先说结论,如果是问打官司贵不贵,那么我得说打官司并不贵。如果问成本高不高,我认为成本很高。

    先算钱,从诉讼费开始:诉讼费就是你去打官司交给法院的费用。

    我国的诉讼费规定人民法院诉讼费收费办法中,摘录如下:

    1.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
    2.超过 1 万元至 1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
    3.超过 10 万元至 20 万元的部分,按照 2%交纳;
    4.超过 20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
    5.超过 50 万元至 1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
    6.超过 100 万元至 2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9%交纳;
    7.超过 20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8%交纳;
    8.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7%交纳;
    9.超过 1000 万元至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6%交纳;
    10.超过 2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

    喜欢追求直观感受的朋友可以拿计算器自己随便想个数字算一算。便宜还是贵是个主观的问题,你自己感受吧。在这个基础上,还可以根据程序和实际情况以及与立案法官的沟通进行一定程度的减免。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费用也是不同的,比如行政诉讼很便宜,只要 50 块钱就可以,劳动纠纷一件仲裁阶段免费,诉讼阶段象征性的收 10 块钱,不再一一列举。

    我们对比一下美国。美国分成小额诉讼和普通诉讼,如果是小额诉讼,诉讼费就比较低,一般就是十美金、十五美金。如果是普通诉讼,诉讼费会多一些,贵也就是几百刀。一个案子如果一审没打完要上诉,上诉的费用一次也都是几百刀。几百刀对美国人民来说也是很大的一笔钱,但是如果你是穷人付不起,法院还可以给你免,这一点和国内差不多。

    一旦和律师费比起来,这几百不要太便宜。美国律师可是按照小时和客户收钱的,一个官司打完,大头都在律师费上。输了官司你还要承担对方的律师费,可能一不小心几十万就没了。即便如此打官司没有律师也不行,所以凡是打官司第一步都是去找律师。

    无论哪个国家,打个几千万的官司,交个十万八万诉讼费还是很便宜的,绝没有达到了承受不起的程度。拿美国人民的 100 刀,和我们的 50 块钱人民币对比没什么意义,在我眼里都可以说得上是便宜。

    换个角度看诉讼费贵不贵,对比一下带有类似功能的民营机构仲裁委。法院是 50 起,仲裁就是 5000 起了,随便几万块下不来。如果法院也是民营的话,我们知道这点诉讼费根本撑不住成本,法院肯定是亏的,还需要政府来补贴。所以如果你嫌贵,就算法院把诉讼费降下来了,法院的成本还是要摊到纳税人头上,你就要多缴税。理论上是不会便宜一分钱的。考虑到我们平均一个人六十年才能遇到一个官司,你肯定觉得用的时候才收费实在是太对了!

    以上是诉讼费。

    ---

    除了诉讼费,打官司的成本还包括:

    • 律师费
    • 保全费
    • 评估 / 鉴定费
    • 执行费

    律师费的收费标准不是强制的,大家定价比较随意。关于律师费收费问题就可以单独写本书。打一个正常的官司,律师费大概在几千元到数万元。

    以北京为例,一般一年北京全部律师费加一起大概在 100 亿左右,其中一半诉讼,一半是非诉。而按照北京法院的统计,一年下来北京法院审理的案子差不多是 30 万件。统计学上相当于每个案子有 16000 块的律师费成本。

    律师费能达到 10 万元以上的,在我国就算是大案子了。大体上律师费收费都是你案子标的额的百分之几,如果你的案子很小,比如 10000,那么他收你三五千也正常,如果案子挺大,一个亿,就不好说了,但是很少有律师收你 2000 万的,除非是全风险代理。

    以下是上海市律师费收费指导意见的摘录,大家可以和前面的法院诉讼费做个对比(我目测大概在诉讼费的 5~10 倍):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案件可以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 万元以下(含 10 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8%-12%,收费不足 3000 元的,可按 3000 元收取;
    10 万元以上至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5%-7%;
    1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3%-5%;
    1000 万元以上至 1 亿元(含 1 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 1%-3%;
    1 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 0.5%-1%。​

    保全费很便宜 5000 元封顶,但是你要提供和财产等值的担保。除了自己拿钱以外也可以找担保公司,担保公司一般也要收几千元。

    执行费的规定我引述如下:

    第十四条 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以及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没有执行金额或者价额的,每件交纳 50 元至 500 元。
    2.执行金额或者价额不超过 1 万元的,每件交纳 50 元;超过 1 万元至 5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 50 万元至 5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1%交纳;超过 500 万元至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5%交纳;超过 1000 万元的部分,按照 0.1%交纳。
    3.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四款规定,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按照本项规定的标准交纳申请费,不再交纳案件受理费。​

    鉴定费、评估费要看你做的具体项目,收费标准浮动很大,但是便宜的数千,贵的数万。

    如果粗略地说,打官司的钱的成本,差不多九成是律师费,一成是其他费用。按照我国的法律规定,官司打赢以后,除了律师费外都可以让败诉方承担。而律师费仅在少量案件比如知识产权案、法律援助案、仲裁程序中才有可能由败诉方承担。打官司这么贵,又不让败诉方担律师费,难道是鼓励全民学法律考律师证吗?真令人为难。

    现在的诉讼成本到底有多高,为了能让大家有个直观的概念,我不恰当的做个描述:

    诉求 10 万以内的时候,成本小于 1 万(含律师费),刨去律师费千元左右就能搞定;
    诉求 10 万以上的时候,成本也就是诉求的百分之几,刨去律师费的话则是百分之零点几。​

    如果大家把打官司这事当成理财——当他是你取得诉求的唯一途径的时候,这就是一个收益率超过 1000%的投资,可谓一本万利

    一般来说 1 万元利益以内的诉求,我都不太建议大家通过诉讼解决,这种官司打起来常常属于置气,因为打一场官司不是只有你,还有法院、律师等等很多人为了你这事折腾,大家的成本算个总账,可能早超过 1 万了。

    1 万到 10 万的,可以考虑打。

    10 万以上的,打官司就是比较不错的选项了。

    生产生活实践中绝大多数纠纷,如果不打官司,很难办成事。

    ---

    如果前面说的还不够形象,我举个例子: @高萌 Goal 欠我 1000 万,我花 100 万把 1000 万要回来值不值?我认为是值的,而实际根本花不到 100 万,债务纠纷律师费可能也就是二三十万,前期十万再约定个后期。打官司的其他成本全算上可能还要高萌出。

    能要回来的话。

    综上,金钱成本是个小门槛,打官司可不是交了钱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打官司的过程本身也是成本。

    同样的剧情,如果不是欠 1000 万,而是欠 10 块钱,你也要打官司去要,就属于神经病了。那被告肯定是你的前女友,你要通过打官司引起她对你的注意。

    多少钱打官司合适,除了考虑诉讼费(肯定比诉求便宜),还要考虑其他成本,比如漫长的过程。金钱成本是成本,时间精力成本也是成本。

    你可能说,打官司都是律师去跑,我不去行不行?理论上可以。但是六十年才遇到一次的大买卖(麻烦),可以说是人生宝贵的经验啊,还没有几个客户是两眼一抹黑就不管了的。

    • 你要先找律师咨询,可能不止咨询一家律师,这样就大概要前后跑三五趟律所。
    • 找完律师要回家开会,和老婆父母孩子商议是否起诉,短则数小时,多则讨论个半年一年。
    • 委托律师要跑一趟。
    • 开庭前要去一次律所,送各种证据,做开庭前的准备。
    • 开庭要去一次。
    • 开完庭要去一次。
    • 上诉又要跑一次。
    • 上诉完了又要去律所。
    • 执行要跑一次。
    • 为了把整个过程缩短,你要定期和被告接洽,争取调解那么几次。

    如果以上这些都是免费的,政府出钱,单位给你报销,保险公司给你出险,恐怕不到万不得已我们也是不想经历。何况咱还要自己贴钱。不客气的说,以上每个过程都是成本,要请假,要支付差旅费,要支付律师费,可能有担保费、诉讼费、鉴定费、公证费。

    在中国打官司的金钱成本并不高(一般不到 10%),但是我们不愿意打官司。

    ---

    打官司钱不多但是也令人肉疼,又麻烦,又折腾,时间精力成本似乎才是我们不打官司的主因,但是这些还不是最大的问题,最大的问题在于利益。

    我们国家的法律制度采用的是填平原则。除了消法三倍、食品安全法的十倍,我们就没有惩罚性赔偿金,这就让我要告你这四个字在中国没什么威慑力。像美剧里律师一整就赔个八百万美刀这种好事,对我们来说,就是梦啊。

    填平原则:

    • 你是被告,我是原告,我有块土地。
    • 你没有经过我的同意来我家挖土。
    • 我打官司告你,法院就让你把土给我送回来把坑填上。

    这样一来一回,通常来说土总有损失,损失就损失。反正不能让我因为打官司,土就变多了。

    这样的大原则摆在那里,成本摆在那里,胜诉方自己担律师费,要不然就得不请律师,再加上立案难、胜诉难、执行难。总而言之就是原告难。

    原告难,大家就不愿意打官司,因为打官司也不见得赚,说不定还要赔,所以中国人不爱打官司。北京是 2000 万人口,30 万案子,66 人分一个案子。日本有 1.3 亿人,一年 400 万件案子,33 人分一个案子。

    ---

    说到这里,成本高,程序长,效率低,收益差,为什么还有这么多人打官司呢?怎么不是 0 呢?怎么才是日本人人均保有诉讼数量的一半呢?

    凡是硬币就有两面:原告难做,被告就好做。

    你不去别人家挖坑,无奈别人跑你家挖坑!一个人挖坑,你认了,大家一看这好啊,挖坑有利益,大家就都跑到你的院子里来挖坑。

    违约的成本低,违法的成本低,劣币必然驱逐良币,反而导致官司纠纷越来越多。大家生活不容易,基本靠忍——算了吧,无所谓,没什么大不了。然而就是这样人人忍一忍,骗子就有了生存的土壤。

    [​I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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