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期的女儿问为什么可以谈恋爱,但不可以有性行为,父母怎样回应才妥当且有说服力? 知乎用户,妇产科医生 我是不会反对我的女儿婚前性行为的,因为她的爸妈就是所谓试婚族的,我们对婚姻都很看重,都认为婚前性行为很有必要,没有试过就结婚有点草率。 我还相信每个人都会犯错误,什么年龄就做那个年龄该做的事,去犯那个年龄该犯的错,否则会有遗憾。 关键是 17 岁有性行为算不算早,是不是到了那个年龄了。 对于大多数女性来说基本已经过了青春期,只要有保护就行。后来又想想,不对。有保护性行为的目的是什么?我想不是为了防止传染病,更多的是避孕。但是,以目前的避孕方法,没有哪一个是 100% 的,都有失败的可能,万一避孕失败,以 17 岁的年龄,要承受流产的痛苦,我觉得这个年龄太小了,不是她应该承受的年龄。 所以,出于对女儿的保护,我会建议她不要有性生活。那么方法我想应该就是让女儿知道,我是为什么不希望她有性行为,不是因为我觉得这事儿不好,而是我不想让她在这么小的年龄受到伤害。——她还没到可以犯这个错的年龄。 总体思路就是把不好的后果告诉她,告诉她最最痛苦的后果,让她感到害怕,处于逃避痛苦的本能而接受建议。 具体的,如果女儿问我为什么不能有性行为,我会问她能说出几种有效的避孕方法。我想,在 17 岁之前我或者她妈应该会教给她了。 如果她连这个都说不上来,那么我会告诉她,你都不知道该怎么保护自己,这不是让自己往坑里跳吗?你不会避孕,如果怀孕了怎么办?你这个年龄这么小,不能结婚,孩子只能打掉,你知道做流产有多疼吗?这个手术爸爸做过很多了,这个手术就是用个小刀一样的东西去你肚子里刮你身上的肉,一层一层的刮下来。出好多的血,比月经还要多好多。(这么说的目的就是要让她比较形象化的感受到这种痛苦)所有做这个手术的人都非常痛苦,比你痛经痛 100 倍!(如果不痛经的话就狠狠扭她的肉一下,告诉她比这个痛 100 倍) 如果她说可以做无痛人流,我会告诉她,无痛就只是手术那一会儿没感觉,做完还是要宫缩,还是很痛,就好像我给你打了麻醉,然后从你身上刮块肉下来,刮的时候是不疼了,你觉得麻醉过去了会不疼吗?还是疼啊!比痛经痛 100 倍,直不起腰走不了路,你这么小的小孩子,肯定扛不住的。所有做过人流的人都很后悔,你总不想也让自己后悔吧。 你现在要是有性生活,那么在性行为的时候还会担心,怕怀孕,那么你也没法充分享受性生活了,多亏啊!还不如再等两年,到时候就算避孕失败了,大不了生下来,心理没负担了,那才叫享受啊!(说这个的目的是让她看到希望,让她知道爸爸妈妈并不是反对她性行为,而是希望她能真正享受快乐避开伤害) 如果她能说出几种有效避孕方式,我会告诉她每种避孕方式的失败概率,这种事儿碰上就是 100% 的。而且,有个规律,家里有什么医生,家里人就容易得什么病。都是你爸不好,做了妇产科医生,你妈怀你的时候没少得毛病,生的可不顺了。所以,到时候这种避孕失败的倒霉事一般都会找上门来的,万一怀孕了,你这个年龄这么小,不能结婚,孩子只能打掉,你知道做流产有多疼吗…… ☜☜☜☜ 回复评论的分割线 ☞☞☞☞ 有人说,我说的也都是些假设立场的想法,毕竟我的女儿还不到 17 岁。针对一些评论我觉得还是应该做一点解释,毕竟我也不是什么育儿专家,我做爸爸的年龄和女儿的年龄一样大,还要和女儿一起成长,这些想法也只能说是我现在的想法。 关于 17 岁是不是可以承担怀孕人流风险的问题,这个年龄是不是真的太小了? 先回答关于技术层面的问题。我们做药流的年龄,一般选择 18 岁以上 40 岁以下,这个年龄段药物敏感性最高,成功率也最高,这个年龄以外,药流的失败率就要增高了,因为对于 17 岁的年龄,虽然大部分已经快过了青春期了,但是还没有达到非常好的性成熟期,无论激素水平还是性器官的成熟度上,都还不是那么理想,所以药流成功率没有那么高。 而如果做人流的话,对于人流操作的耐受性也会下降,现在有人在做盆底神经损伤和以后宫外孕的相关性,发现是有关联的,而过早的宫腔操作,对于还相对娇嫩的性器官的损伤风险是增高的,17 岁做人流和 27 岁做人流,损伤风险显然是不同的,27 岁耐受性更好一些。这还只是生理上的,我相信心理上的耐受性 17 岁会更差一些。所以,正是从技术层面考虑,我认为 17 岁去冒这个风险太早了,我不能接受让我的女儿这个年龄去承受这种创伤。所以,我反对她在这个年龄有性行为。 而关于风险评估的问题。作为一个医生,每天都在和风险打交道,我做的每一个临床决策都是风险评估之后的决定,我当然知道做所有事都是有风险的。关键问题是,你是不是值得为某件事去冒风险。对于一个 17 岁的孩子来说,如果有性行为,可能选择最多的避孕方法就是避孕套了,你们以为避孕套的成功率有多高?文献报道的避孕套避孕失败率 2-10%,是所有常规使用的有效避孕方式中失败率最高的! 至于还有人提到了安全期,看来有必要补一补避孕常识,在我看来,安全期避孕≈不避孕。这就是她要冒的风险。那么冒了这样的风险,她能得到什么?如果幸运的话,她可能能获得一点性快感,但是,这种年龄的女孩子,在性行为中又能获得多大的快感呢?我觉得可能性更大的,是让对方那个男孩子获得了性快感。就为了这么一点好处,去冒这样的风险,我觉得不值。 当然,不同的人对于风险评估思考角度不同,你可能觉得 17 岁不小了,那也 OK,我只是说我的想法。什么年龄可以?到了即使怀孕做一次人流,伤害也不至于那么大了的年龄。 有人说你要培养孩子理性思考、独立思考的能力。这种说法当然正确,就好像你说医生看病的最高准则就是向病人提供最佳治疗方案使病人获得最大好处。这种说法正确得到了废话的程度。问题是现实中你怎么去做。理性思考的能力是循序渐进,慢慢培养的,而且,我也不希望我的女儿是一个绝对的理性儿,事事都要什么理性思考,这样的人缺乏生活的乐趣,我还希望她也有一点酒神精神。这是需要培养和领悟的,需要家长的帮助。至于独立思考,这玩意儿大家都想要,但是好多人止步于叛逆思考之后就以为独立了。 孩子从来到这个世上开始,家长就没有尊重过她的意愿,我和我老婆没有和她商量过,就由着我们俩的想法强行把她带到这个世上,没有征求她的意见,就为她选择了各种奶粉或者尿不湿的品牌。家长确实应该尊重孩子的想法,但是,从来没有说家长应该由着孩子的想法。这个孩子是你带到这个世上的,你就应该负责到底,尽你最大的能力让她过得快乐。一开始,她不会表达快乐,家长只好用自以为是的方法为孩子选择;以后孩子可以表达了,那么家长就要和孩子沟通,毕竟家长的经历比孩子丰富,可以提供更多的经验和信息,不是家长强制孩子如何,而是尽量说服。 沟通不是强制,你觉得就说一句:“这事儿你自己定吧!”就是对孩子的尊重吗?就好像一个医生拿着好多治疗方案来给病人说,选哪个你自己定吧!这就是对病人的尊重吗?那我要你医生干什么?医生应该有倾向性的意见,告诉对方我是出于什么原因而有这种倾向性意见,然后再让病人选择。而且,很多时候是医生要明确建议,而不能什么都由病人来选。家长也一样,你说孩子,我把选择权交给你了,你想咋地就咋地吧,我尊重你。我觉得这不是尊重,这是对孩子的不负责,作为家长,你应该告诉孩子你的选择你的态度,然后告诉孩子你是出于什么原因作出这样的选择,然后尽量说服孩子来接受。如果她不能接受你的选择,也要能说出理由,这才叫沟通。直接把选择权甩给孩子,还要家长干什么? 可能有人觉得,选择权给孩子,让她为自己的做决定,是培养独立人格的必要条件,即使是犯错了,也要自己去承担。我也是赞同不同年龄应该去犯相应年龄该犯的错的。但是,前提是,这个错的结局还在你的接受范围内。家长应该对这个有所把控。比方说你错过了一个好男人,这是青春期女孩儿可以犯的错;但是,17 岁如果做人流,我不能接受。当然了,她可能没那么倒霉,但是我不想她去承担这个风险,不值。孩子既然来找你了,可能她真的需要你的帮助 ,这对她来说确实是个大事,你有义务帮她分析给出建议,而不是简单的把选择权甩给她让她自己去定。 所以,在这件事上说服孩子,就是要让她明白,我不是说性行为是件坏事,你有性行为也不是犯了什么错误,我之所以反对这个年龄的性行为,是因为我怕你受到伤害。你可以独立思考,但是独立思考的前提应该是能够获得足够的信息供自己思考,那么我来把信息提供给你。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