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志武:清代妻妾价格研究 ——传统社会里女性如何被用作避险资产? 慧航,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以下内容可能让部分女权主义者感到不适,如果不能平静的读完论文原文甚至本文,请关闭页面,谢绝道德评论。 这里讲的是一个悲惨的故事。 传统农业社会极易受到诸如洪涝、干旱等灾害的影响,这些灾难经常造成大量的死亡,因而对于个人和家庭来讲,如何规避这种风险,是关乎生存的命题。 看过《1942》的朋友应该对其中卖儿鬻女的场景记忆犹新。那么,在这种极端情况下,子女、妻妾是不是也变成了一种可以避险的资产用于交易呢? 耶鲁大学教授陈志武等人的文章:《清代妻妾价格研究 ——传统社会里女性如何被用作避险资产?》(链接:http://www.econ.sdu.edu.cn/advance/uploadfile/2015010316441981.pdf)讨论了这个问题。由于是中文文章,所以这里只做简要介绍,感兴趣的读者请参考原文。 传统社会由于金融系统不完善,所以面对巨大的风险,必然需要一些其他非金融的手段来规避风险。这篇文章讨论了在灾荒发生时通过嫁卖妻女、用变现所得缓冲生存挑战。 现代人可能难以接受把妻妾、女儿当避险工具用的行为,在清代的法律也明文禁止妻妾买卖(岸本美绪,2001)1,但现实中,不仅中国长期有买卖妻妾、租妻 典妻的传统(潘光旦,2010;夏明方,2004;赵晓华,2007),而且印度、泰国、非洲、美 洲、英国、法国、德国及其它欧洲国家也都曾经有买卖妻子的习俗(Gray,1960;Goldschmidt, 1974;Menefee,1981;汤姆逊,2002),就像其它商品和资产一样把妻子拍卖交易。早在公 元前 1700 年的古巴比伦《汉谟拉比法典》中,就制定“为了还丈夫欠债,可以卖妻”(Levine, 1997-2001),而近到 2009 年的印度,还因为长年旱灾、欠收而负债累累被迫卖妻(Sidner, 2009)。潘光旦(2010)甚至写道:“荒年来了,家里的老辈便向全家打量一过,最后便决定 说,要是媳妇中间最年轻貌美的一个和聪明伶俐的十一岁的小姑娘肯出卖的话,得来的代价就可以养活其余的大小口子,可以敷衍过灾荒的时期。”这种买卖妻妾以化解生存风险的“自我保险”行为 3,成为男权家长制传统中国抗争粮食风险的一种手段(夏明方,2004)。在这 里,女性被用作灾荒时期寻求活路过程中可变现的资产。 由于灾荒时期死亡率很高,因而直接观测灾荒时期买卖妻妾的数量非常不准确。为了解决这个问题,作者转而使用妻妾的价格作为被解释变量。 这篇文章使用的数据: 本文所使用的清代刑科题本档案来自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简称“一史馆”)。这些档案记录了中国各地从 1736 年到 1895 年间的严重刑事案件,通常是命案。根据一史馆电子检 索系统的分类,刑科题本分为“内阁刑科题本土地债务类” 和“内阁刑科题本婚姻奸情类” 两类。本文采用“内阁刑科题本婚姻奸情类”涉及婚嫁、买婚卖婚、性出轨等以及日常家庭 纠纷引发的命案。题本一般记录了案件在各级政府的审判过程,包括谁在何时报案、谁接案、 仵作验尸过程和结果,以及证人和嫌疑人等等的户籍、生活地、性别、年龄、职业、家庭构 成及情况、与死者的关系等。关于刑科题本档案的详细介绍,参见步德茂(2008),倪道善 (1992),黄才庚(1987),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1985)。为了表述方便,下文将本文所收 集到的题本数据简称为“妻妾命案数据”或“妻妾数据”。 为了检验(死亡的)风险对于妻妾价格的影响,还需要风险的度量。这篇文章使用了粮食价格作为风险的度量,即:当粮食价格变高时,人们面临更大的粮食短缺的风险,因而更有可能卖妻以求生存。 为了解决内生性问题,作者还是用了气候(降水)作为粮食价格的工具变量。 首先看 OLS 的回归结果: 可以发现,在所有的回归中,粮价对妻妾价格都有显著的负向影响,即:粮价越高 ->风险越高 ->卖妻妾越多 ->妻妾价格越低。 以上的回归包括了婚嫁、寡妇再嫁以及妻妾买卖等所有样本。但是妻妾买卖是“风险资产”的最直接证据,因而作者也用妻妾买卖的字样本作了同样但回归: 可以发现,粮价对妻妾价格的影响更大了。 最后,作者使用了干旱作为工具变量: 可以看到,工具变量回归的结果在数值大小上更大,为之前估计结果的三倍。考虑到工具变量估计结果实际上反映的是,由于干旱导致的粮价上涨,进而导致妻妾价格的变化,在极端灾害的情况下,这样的结果仍然是十分符合直觉的。 ——————————————— 发自知乎专栏「EconPap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