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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人,都是我们所说的「天才」(多图)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15-05-07 发布。版面名称:知乎日报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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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体育界各个项目中公认不世出的天才都有哪些?

    [​IMG] 眠眠,悬疑推理小说《迷离契约》等待出版

    想听故事的赶紧来了。

    我也效仿他人列个补遗版本的 TOP10。私以为所谓不世出,是指在至少三十年之内,罕有人能够与之抗衡的天才。在业界与民众间,都公认的第一。或者,至少有某样成就是他人无法打破的。这样一来,近年来的运动员就比较吃亏,比如梅西、林丹、汤姆·布拉迪等等,但也不排除那些可预见的年月里,几乎无法被突破的超级天才。比如我要介绍的第一位。(排名不分先后)

    1. 迈克尔·菲尔普斯(Michael Phelps)

    [​IMG]

    不知道是不是一种天意,叫迈克尔(Michael)的人,很多都是体育界的神话。比如,迈克尔·乔丹,迈克尔·舒马赫,迈克尔·约翰逊,迈克尔·泰森(虽然昵称 Mike 迈克,但本名是 Michael Gerard Tyson)等等。也许旧约中的大天使,战神米迦勒之名,给他们神一般的加持。

    而即便位列如此星光熠熠的迈克尔之中,迈克尔·菲尔普斯,依然绚丽夺目。他是真正定义了泳坛的天才两字。并且,作为近年来的运动员,他的成就之高,壮举之多,几乎是其他泳将极难打破的。(虽然在他之前的超级巨星索普也是这么想的,但……只能说就怕货比货啊。)

    来看看他的神迹吧。

    金牌数:奥运会:18 金 2 银 2 铜,世锦赛:26 金 6 银 1 铜,至于泛太平洋赛和其他大奖赛,所获的金牌就更数不胜数了。

    世界纪录:

    100 米蝶泳 49 秒 82 2009 年罗马世锦赛

    200 米蝶泳 1 分 51 秒 51 2009 年罗马世锦赛

    400 米混合泳 4 分 03 秒 84 2008 年北京奥运会

    4X100 自由泳接力 3 分 08 秒 24 2008 年北京奥运会

    4X200 自由泳接力 6 分 58 秒 55 2009 年罗马世锦赛

    4X100 混合泳接力 3 分 27 秒 28 2009 年罗马世锦赛

    具体说起来的话,2004 年雅典奥运会,菲尔普斯就是抱着冲击马克·施皮茨的七金之梦去的,报了八个项目,虽然最终有两项与金牌失之交臂,但依然独揽六枚金牌。到了 2008 年的北京,水立方见证了神迹的诞生,一周之内,8 枚金牌,7 个世界纪录(当时)。

    8 月 10 日 400 米混合泳 4:03.84 第一名 世界纪录

    8 月 11 日 4×100 米自由泳接力 3:08.24 第一名 世界纪录

    8 月 12 日 200 米自由泳 1:42.96 第一名 世界纪录

    8 月 13 日 4×200 米自由泳接力 6:58.56 第一名 世界纪录

    8 月 13 日 200 米蝶泳 1:52.03 第一名 世界纪录

    8 月 15 日 200 米混合泳 1:54.23 第一名 世界纪录

    8 月 16 日 100 米蝶泳 50.58 第一名 奥运纪录

    8 月 17 日 4×100 米混合接力泳 3:29.34 第一名 世界纪录

    即便是四年之后的 2012 年伦敦奥运会,不再年轻的菲尔普斯依然砍下四金两银。他是整个奥运史上获得金牌和奖牌数最多的运动员。

    菲尔普斯是罕见的擅长各种泳姿的男人,水中的神话。即便是初时较为落后的蛙泳,在后期的大量针对训练后,也没有成为短板。

    虽然他是公认不世出的天才,但后天的刻苦训练也是他封神必不可少的。

    菲尔普斯是一个非常有天赋的游泳运动员,但为成为最优秀的运动员,他每天七八个小时泡在泳池里,每周 7 天,每年几乎 365 天,菲尔普斯和鲍曼都在训练。枯燥单调的训练,潮湿压抑的空气,周而复始的动作和单一不变的场景,菲尔普斯以极大的毅力克服了所有困难。游泳对他来说不是事业,他对游泳的执着就像音乐家对待自己的乐器。​

    即便是这样的天才,居然在小时候,被查出患有先天病症。

    在菲尔普斯九岁时,就被查出患有注意缺陷障碍伴多动症(Attention Deficit Hypera ctivity Disorder)。此病的症状是在需要认知参与的活动中缺乏持久性,易由一项活动转向另一项,但最终一项也做不好。此外,患儿还伴有身体活动过度、控制不佳、粗心大意、易出事故等状态,同时有认知、运动或语言发育的延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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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童年的菲尔普斯就极为憎恨失败,这种气质是成为超级巨星的保证。十二岁那年的菲尔普斯输给了一个与他同龄的男孩,他恼羞成怒地抓掉对方的护目镜,一下子扔过游泳池的平台。教练鲍曼告诉他,下次如果再输给同龄孩子,他不允许做出类似的行为。鲍曼说:“他克服了这个坏毛病,因为从此他再也没有输给任何同龄的游泳选手了。”

    但一旦决意投入游泳事业,菲尔普斯的天分就开始展露无遗了,1999 年,年方14 岁的菲尔普斯,不可思议地打破了 20 岁年龄组 200 米蝶泳的纪录。

    菲尔普斯的身高是 1.93,但是他的臂展达到的 2.01。于此同时,他的腿长只有 76cm,和一个 180cm 左右的人差不多长。他的肩膀极宽阔,可是他的腰围只有 32 寸,也就是 81 厘米多。菲尔普斯怪异的体型,让他在陆地上很不适应,不时莫名其妙地跌倒,2007 年 10 月就曾摔了一跤,导致右腕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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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尔普斯的肌肉属于久战不疲的极品,他在运动后体内产生的乳酸远远少于其他优秀运动员,大约只有普通运动员的三分之一。美国国家游泳队生理部主任、体育运动科学博士吉纳迪 - 索科洛瓦斯先生曾在过去的 20 年里先后测试过超过 5000 名游泳运动员,发现其中绝大部分人在比赛结束时体内的乳酸含量都在一个范围之内 -- 每升血液中 10 到 15 毫摩尔。只有一名运动员体内的含量检测在 10 毫摩尔以下 -- 在创造了 200 米蝶泳世界纪录后,菲尔普斯的这个数字是 5.6。当大部分游泳选手在一场比赛后要花上 20 至 30 分钟才能完全恢复状态时,菲尔普斯只需要 10 分钟。前几天他曾在一个晚上连续参加了两场比赛,第一场是决赛,第二场是半决赛,游完首场时他体内乳酸含量的标准超过了 10,但在第二场比赛结束后,这个数字却降到了 10 以下,这就证明,即使在比赛的时候,他也在恢复身体。

    看看他的教练鲍曼对他天才身体的评价:

    船桨般的手掌,一身肌肉线条分明且犹如轻型战车般的体格,没有半点脂肪的肌肉,令柔软体操运动员惭愧的柔韧性,令游泳运动研究学家抓狂的心血管系统……使菲尔普斯成为一台配置精密的“游泳机器”。​

    菲尔普斯训练期间每天的食谱:

    早餐:3 个煎蛋三明治,2 杯咖啡,5 个鸡蛋饼,1 碗玉米粥,3 片法式吐司,3 块巧克力煎饼

    午餐:1 磅意大利通心粉,2 个火腿芝士三明治,能量饮料(1000 卡路里)

    晚餐:1 磅意大利通心粉,1 大块比萨,能量饮料(1000 卡路里)

    但天才往往也是不完美的,菲尔普斯最为人诟病的是他在一次朋友的私人聚会上,吸食大麻,并被人偷拍,并传到了网上。此事被敏锐的媒体曝光,瞬间把菲尔普斯的丑闻推至风口浪尖。(某姥爷,咋就不引以为鉴呢。。)此外他还多次因酒驾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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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贝比·鲁斯(Babe Ruth)[​IMG]

    如果说乔丹是篮球之神,阿里是拳击之神,那么贝比·鲁斯则是无可争议的棒球之神。1999 年 ESPN 评选的世纪百大体育人中,鲁斯高居第三,仅次于乔丹和阿里。

    贝比鲁斯效力于 1920、30 年代的纽约洋基,司职野手,率领洋基取得 4 次世界大赛冠军。曾经在波士顿红袜取得 3 次世界大赛冠军,是美国棒球史上最有名的球员,没有之一。在美国在线于 2005 年举办的票选活动《最伟大的美国人》中,贝比·鲁斯被选为美国最伟大的人物第 13 位。

    1919 年时仍在红袜队担任投手的鲁斯,已经开始创造历史,当年以单赛季 29 次全垒打打破记录。1920 和 1921 年又接连打破职棒大联盟单赛季全垒打记录,1927 年更是创下了单赛季 151 场比赛击出 60 次全垒打的记录,震惊了世人。在大联盟六次拿下得分王、十二次拿到全垒打王,其中三个球季得分超过 150 分、四个球季全垒打次数超过 50 次、11 个赛季全垒打次数超过 40 次,这些至今仍然是 MLB 的历史记录。而贝比鲁斯从 1910 年代至 1930 年代,横跨了三个年代全部拿下过全垒打王也是史上唯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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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菲尔普斯一样,贝比鲁斯也出生于马里兰州的巴尔的摩市。(巴尔的摩:黑兄弟们能不能不要再暴乱了~)因家境不好,无人管教的贝比鲁斯染上各种恶习,如偷东西、打架等,求学时期,他被退学五次,直到第六次入学时遇到一个有爱心的老师马夏斯(Matthias)之后,才真正改变了他的一生。马夏斯用爱心感化了贝比鲁斯,使他终于下定决心改掉过去所有的恶习。马夏斯激发了贝比鲁斯在棒球方面的天赋,使他从一个小混混,转变成一个酷爱棒球的热血少年。(教练,我想打棒球。。)

    贝比鲁斯是个左撇子,在他那个年代,左撇子的棒球手套还没有量产,所以面对对手的盗垒,他必须先将手套脱下再将球传向二垒。(越前龙马泪目。。)尽管如此,他依然能够用他惊人的臂力将对手封杀。有一次,贝比鲁斯所在队伍的投手总是让对方击出安全打,于是贝比鲁斯在没有预先通知的情况下,自行登上投手丘担任投手。此前完全没当过投手的贝比鲁斯,投出来的球速却快得惊人,角度也极为刁钻。此后贝比鲁斯便转行当投手。虽然后来又从投手转为野手。(天才就是这么全能,天才就是这么任性)

    贝比鲁斯成长于波士顿红袜队,以投手的身份在红袜取得了巨大的成功,帮助球队拿下了 1915,1916,1918 年三次世界大赛的冠军。1919 年,因为红袜不愿满足鲁斯的年薪要求,便将其交易给了纽约洋基队。这一次交易交易是 MLB 史上最有名的交易,也让着扬基和红袜这对宿敌的命运从此判若云泥。得到贝比鲁斯的洋基见神杀神,而红袜则多次在大好形势下痛失冠军。贝比鲁斯的到来,是纽约洋基队创造伟大的开端。1923 年,他以一己之力,帮助洋基队史首次问鼎,并在 1927,1928,1932 年再次夺冠,洋基在得到贝比鲁斯后的不到一百年的时间中,二十七次问鼎世界大赛冠军,成为了体育中最伟大的球队之一。相反红袜则受困于圣婴魔咒(以鲁斯绰号命名的诅咒),直到 86 年后的 2004 年才拿下贝比鲁斯离开后的第一次冠军。

    关于圣婴魔咒,这也是职棒大联盟球迷们最为津津乐道的话题。(同样是转会新闻,比起来,某皇的决定只是小巫见大巫啦。)

    那是在 1918 年,红袜上世纪最后一次夺得 MLB 的冠军后,球队被一位叫哈里弗拉茨的纽约佬买走,后者为了满足生意和享乐上的需要,以 12.5 万美元的价格,将红袜历史上最伟大的强棒——绰号“圣婴”的鲁斯卖给死对头纽约扬基。鲁斯是当时联盟最出众的球员,为红袜夺冠出生入死,立下汗马功劳,是波士顿的城市英雄,鲁斯也信誓旦旦地表示要在这里结束自己的职业生涯。可想而知,他被卖走引起多么大的震荡——波士顿红袜和纽约扬基是公认的仇敌,百年流传到今日依然是不共戴天的世仇,弗拉茨把他们的最大英雄送于敌人,让这座城市怒火中烧。盛怒的鲁斯临走之前对那些不知内情的球迷愤怒地说:“我从没想到要离开波士顿,但那些老板……不要把所有责任都推到我身上,如果我要承担叛徒的名声,那么红袜就要以永远夺不了冠军而作为代价。”这就是美国体育史上最著名的“圣婴诅咒”。

    为了破解这个可怕的诅咒,红袜队想尽办法,3 次去鲁斯出生地巴尔迪摩祭拜,请求宽恕和原谅,甚至在球场上请来巫师破法,还让鲁斯的女儿恳求父亲在天之灵网开一面,但都无济于事。整整 86 年,波士顿人不知道总冠军是什么滋味,作为美国职业棒球大联盟历史上第一个冠军,他们像在等待永不到来的戈多。顺便说一下那个老板弗拉茨,从此成为波士顿的最大罪人,他在这座城市的任何场合都不受欢迎,后来移居纽约生意也不大顺利,最终在卖掉鲁斯 10 年后去世。这个诅咒有多么可怕,可见一斑。直到 2004 年这个诅咒才终于被打破。​

    除了圣婴诅咒,贝比鲁斯还做过一次全垒打预告

    熟悉 NBA 的球迷应该记得拉里·伯德曾经做出的绝杀预告,这种创意也许便来自于此。贝比鲁斯的全垒打预告(Babe Ruth's Called Shot)一直以来都是棒球界的传说。在 1932 的总冠军系列战第三战中,贝比鲁斯在第三个打席摆出了一个伸手指的 POSE,指向了中外野的露天看台。所有观众都呆住了,这是赤裸裸地挑衅,预告他就是要将球击打向那个方向。在全场的关注中,他真的做到了。将球极大到了他所指的方向,完成了全垒打。

    在全垒打预告事件之后,芝加哥的一家糖果公司 Curtiss Candy Company,在当时鲁斯的对手小熊队球场附近的一栋大楼屋顶,架设了巨幅广告,正好就是那记全垒打飞出的方向。这个广告招牌直到 1970 年代才被拿下。而在此之前,小熊对球迷每次到主场看球,都得忍受被这个广告羞辱。

    摆放在名人堂中,贝比鲁斯全垒打预告战中,所使用过的球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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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垒打的王者。以往联盟的全垒打王,一个赛季大约击出 10-15 次全垒打,而鲁斯的横空出世,一下子将这个记录提升到了 59-60 次之多。在当时鲁斯一个人的全垒打数比其他很多球队全队的总和还要多,在最伟大的三四棒连线,鲁斯 - 贾里格连线,最为巅峰的时期,他们两个人一个赛季的全垒打数就相当于整个联盟的四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即便是在贝比鲁斯生涯的最后一战中,他依然发挥神勇。

    1935 年,贝比鲁斯以自由球员的身份,回到了故乡,与波士顿勇士队签下合约(不是波士顿红袜哦),开始了他 MLB 的最后一个赛季。1935 年 5 月 25 日,鲁斯 4 次上场击打,击出了四次安打,6 分打点,这四次安打中有三次全垒打,也是鲁斯职棒生涯的最后三次。其中最后的那次全垒打,打到了 福布斯(Forbes)球场的屋顶上,这是第一次有人能将球打到这个球场的屋顶上,而且还是一个已是 42 岁高龄,将在 5 天之后退役的老将所击出。

    纪念贝比鲁斯的邮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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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罗尼·奥沙利文 (Ronnie O'Sullivan)[​IMG]

    虽然在台球界,斯蒂芬·亨得利被誉为台球皇帝。但如若说到天才,恐怕“火箭”奥沙利文,更是名至实归吧。

    出生于英格兰埃塞克斯的罗尼·奥沙利文,可谓是斯诺克有史以来最具天赋的球手。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他第一次参加比赛就打破了世界纪录,取得了惊人的成绩。十岁时便打出 117 分的高分。自从 1992 年转为职业选手以来,创下了一系列惊人的记录:15 岁时,他就成为世界青年锦标赛的冠军。同年,在参加英国业余锦标赛时,他又成为赢得比赛单杆 147 满分杆的最年轻的球手。赛冠军得主。1993 年,在积分和地位仅次于世锦赛的英国锦标赛夺冠,年方 17 岁的他,是有史以来最年轻的英锦赛和排名积分赛冠军,也是进入排名积分赛决赛的最年轻的选手。值得一提的是,决赛中他大比分 10:6 战胜当时的天王巨星斯蒂芬·亨得利。创下台球界了一个大卫战胜歌利亚的奇迹。(亨得利:受伤的总是我……)

    一时瑜亮,惺惺相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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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其职业生涯中,奥沙利文共获得过 59 个冠军(亨得利 73 个),其中 27 个大型排名赛冠军头衔,13 次单杆满分 147 分。但是对于“火箭”来说他的存在不仅仅意味拥有这些冠军头衔,更重要的是他非凡的个人魅力,他极具观赏性,充满了暴力进攻意味的击球,和令人窒息的技术都令球迷因此疯狂和陶醉,也令他的对手胆寒。

    奥沙利文的主要成就有:

    5 届斯诺克世界锦标赛冠军

    5 届斯诺克温布利大师赛冠军

    5 届斯诺克英国锦标赛冠军

    10 届超级联赛冠军

    13 次单杆 147 分满分杆

    如上文所说,奥沙利文在 1997 年世锦赛中仅用时 5 分 20 秒单杆击满 147 分,创造了斯诺克历史上用时最短一杆清的纪录。又加上他的昵称“Ronnie”与“Rocket”很像,因此得名“火箭”。

    这位极具天赋且个性鲜明的球手,有着不同寻常的童年经历。奥沙利文在其自传《飞越迷梦》中,曾讲述了他的童年,从“父亲进了监狱”到“失去母亲”,直至“放任自由”,一段曲折的人生经历,造就了奥沙利文的双重性格:一面是台球场上的天才,另一面则是极度消沉,甚至视自己的天赋为负担,视比赛为折磨。

    奥沙利文的母亲是个平凡的劳动妇女,父亲是一名火车站乘务员,父亲总是用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影响、激励着自己的儿子。奥沙利文 7 岁那年,父亲在花园一角建了一间台球室,将儿子带入了台球世界。虽然,好动的奥沙利文极其厌恶枯燥的训练,但他超凡的手感,使球技的进展超乎想象。直到 1992 年,父亲因在一次酒吧争吵中捅死了人,开始了长达 18 年的牢狱生活。不久后,母亲也因犯事被判刑 12 个月。​

    天才仿佛都是出身在命运多舛的家庭之中。就是在这种复杂的家庭背景下,奥沙利文独自在外征战。谁也想象不出,在张扬的打法之下,奥沙利文的个性居然是如此低调。崇尚低调的他,不喜欢出席任何的宴会、典礼,甚至成为全场关注的焦点都被他视为噩梦。

    在父亲和母亲都入狱之后,奥沙利文那长期吸毒的妹妹也搅得他不得安生。在这样的家庭氛围下,只是懵懂少年的他不知怎样去宣泄自己的苦闷,内心得不到安宁的他放纵自我,从酒精、大麻以及摇滚乐中寻找慰藉。94-98 年间,原本一致被外界视为冉冉升起新星的他,迅速衰落,只取得惨淡的成绩。而此时,台球皇帝亨得利如日中天。

    浪子回头:但成功的天才往往能战胜自己的宿命。奥沙利文并没有一直一蹶不振。浪子回头的他,刻苦练习台球技术。原本就天赋远远高于台球界对手的他,开始了自己的冠军之旅。1999 年起,奥沙利文连续摘得中国公开赛(1999, 2000);苏格兰公开赛(2000)、英国锦标赛(2001)、欧洲公开赛(2003) 、爱尔兰公开赛(2003, 2005)和威尔士公开赛(2004, 2005)的冠军头衔 。此外,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五夺斯诺克世界的最高殿堂的世锦赛桂冠:

    清场神技:奥沙利文球风犀利,出球几乎不需瞄准。这也导致了他清场的速度快得令人瞠目结舌。其中最不可思议的纪录当属 1997 年世界锦标赛第一轮对阵米克·普莱斯的比赛,在第 14 局,仅仅用时 5 分 14 秒,他便拿下 147 分的满分杆。

    左右开弓:奥沙利文是出了名的双手都可以娴熟击球的球员。这在职业大赛中属于极为罕见的。左右开弓使他更容易地进行比赛,特别是一些特殊的情况下,他可以使用左手而不像其他球员一样,使用托架等辅助器械。(大概这也是他能够迅速清场的原因之一吧。)

    说起他使用左手击球,还有一段小故事。当奥沙利文 1996 年在世界锦标赛上第一次使用左手时,加拿大选手 Alain Robidoux 认为他不尊重自己,提出抗议。(想想也是,这样级别的大赛上,就好比 WCG 上用左手拿鼠标羞辱对手)此时闹得沸沸扬扬,但奥沙利文认为,自己的左手比对手的右手有更好的实力。为了证明自己左手的实力,并给为此次事件而举行的听证会提供证据,奥沙利文只使用左手,与前世锦赛亚军马克·威廉姆斯进行了 3 局比赛,全部完胜对手。(威廉姆斯已经是绝顶高手了)此举震惊了比赛委员会成员,加拿大人的指控也自动撤销了。

    左手击球的奥沙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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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穿皮鞋,穿球鞋的斯诺克绅士。众所周知,斯诺克作为一项绅士运动,需要参赛者着装得体,需要穿皮鞋。但是,在一次英国锦标赛中,奥沙利文居然穿着球鞋参加了比赛。这是咋回事呢?原来,奥沙利文不但酷爱台球,还是个马拉松爱好者,曾经在 37 分钟内完成了 1 万米的长跑。(丫还是个足球爱好者,参加过阿森纳明星队,与加斯科因同场竞技过)

    然而常年跑步,一度以马拉松修行的他,在英锦赛前不慎扭伤了脚踝,一度传来了退赛的传闻。然而,为了坚持参加英锦赛,奥沙利文脱掉了斯诺克标志性的绅士装扮,换上了运动鞋,裹起馒头状的脚脖子。要知道,3 天前,这名老将刚刚度过了自己 39 岁的生日。

    酷爱长跑的”火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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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看大家对他的评价吧。

    亨得利:他是我所遇到过的最具天赋的斯诺克选手。(真是皇帝也得服的天才)

    戴维斯:罗尼·奥沙利文身上所拥有的,其实已不是什么球技,而是妖术,一种令凡夫俗子们望尘莫及的魔幻力量。他对这项运动的驾轻就熟,让我们苦练 10 年的“寒窗苦”显得是那样的多余和枯燥。

    希金斯:在罗尼·奥沙利文的手中,斯诺克这项人类最难的运动变得荒谬地简单。

    马克·威廉姆斯:他是台球界的”切尔西“,我们只能在后面追赶。(这是几个意思。。总觉得像黑。。)

    《卫报》:奥沙利文并没有明显的弱点,面对一个有难度的角度,他可以用左手轻易化解。或者,换句话说,他在技术或战术等任何方面都能与这项运动的顶尖水准匹敌——一台有灵魂的机器。

    当然,我们不止一次提过,天才也是有自己的缺点的。奥沙利文的口无遮拦便为他揽下很多祸事。对此,我们应宽容地看待他,不要理会他那些恶言恶语,静静欣赏他的球技就好了。

    4. 韦恩·格雷茨基(Wayne Gretzky)[​IMG]

    请容许我出于私心,花费稍多的篇幅介绍这位我所在城市的骄傲,顺便聊聊冰球。

    当我刚来到这座城市时,发现这儿也有一支冰球队。怀着对冰球的一知半解,我简单查询了一下这只球队的当前排名与战绩,立刻发现埃德蒙顿油工队(Edmonton Oilers)是多么烂的一支队伍。(原谅我上一个”主队“是本世纪初的 New Jersey Devils)但是令我不解的是,这只球队的 fans 异乎寻常得多,球衣也卖的很火爆。打个比方,你能想象西布罗姆维奇的球衣能跟曼联卖得差不多么?随着深入了解,我发现了这支球队受欢迎的真正原因——他们曾拥有着冰球皇帝:韦恩·格雷茨基。那是这支球队最辉煌的时代,就好像拥有乔丹的芝加哥公牛,本身已是一个图腾。

    韦恩·格雷茨基。加拿大职业冰球明星,绰号“伟大的那一个”(The Great One),冰球传奇人物,司职中锋。1961 年 1 月 26 日,出生在加拿大安大略省的布兰特福德。14 岁时签约参加职业联赛。在美国全国冰球协会(NHL)征战了 20 个赛季,曾为埃德蒙顿油工队、洛杉矶国王队、圣路易蓝调队和纽约巡游者队效过力,至今保持 NHL 最高进球纪录,于 1999 年退役。

    他是冰球界的神话,无与伦比的天才。他在冰球界留下的传说,也许比篮球界的乔丹更多。

    格雷茨基拥有了超过 100 项北美冰球职业联盟(NHL)官方及非官方纪录。

    历史得分王:格雷茨基在其职业生涯中的总得分数达到了惊人的 2857 分。(得分是由进球和助攻结合统计的,所以进球和助攻都是头号好手的他,得分自然也不可能旁落。)

    历史进球王:格雷茨基在职业生涯 1487 场比赛中打入 894 粒进球。

    历史助攻王:格雷茨基在职业生涯中一共助攻 1963 次。

    单赛季最高进球纪录:1981-82 赛季,打入 92 粒进球。

    单赛季最高助攻纪录:1985-86 赛季,助攻 163 次。

    单赛季最高得分纪录:1985-86 赛季,得分 215 分。

    单场比赛最高助攻:7 次。与 Billy “The Kid” Taylor 持平。

    此外他也是季后赛历史进球王、助攻王。

    参加过最多次的全明星赛:13 次。(也是全明星赛的进球王,和全明星赛的助攻王)

    格雷茨基率领埃德蒙顿油工队(Edmonton Oilers),在 5 年中获得了 4 次斯坦利杯。(此后他转会去了一支名不见经传的球队,影响了他生涯的总冠军数目。关于这次转会下面再说。)

    格雷茨基的生涯中,当选过九次最有价值球员(MVP),是北美四大职业联盟中当选 MVP 次数最多的球员;十次当选得分王。其中 1985 年 -1988 年连续 4 年获得最有价值球员称号。

    还没有几个球员能在一个赛季得到 100 分以上时,格雷茨基的单季得分就突破了 200 分,而且他曾经四次完成这一壮举。除了格雷茨基外,历史上还没有哪个球员曾在一个赛季中得到 200 分以上。在单季得分超过 161 分的 11 次历史纪录中,格雷茨基独占 9 次。

    格雷茨基创下单季助攻 163 次的纪录,NHL 历史单季助攻榜上的前 7 位都被他占据,在前 11 位中他更是雄霸 10 席。1983-84 赛季,格雷茨基还创下另一项不可思议的纪录,那就是连续 51 场比赛有进球。

    面对这些令人震惊的数据,不由感叹格雷茨基简直就是乔丹、魔术师约翰逊和张伯伦的结合体。

    捧得斯坦利杯的格雷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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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样是不世出的天才,但和以上四位相比,格雷茨基的天才仿佛不那么突出。他既不算高大(只有 1.80),也不强壮(只有 79 公斤,低于 NHL 平均水准)。他的力量,速度和反应都很一般,看上去似乎并不拥有那种上天眷顾型的身体条件。(对比一下乔丹,詹姆斯,菲尔普斯,博尔特,也许和梅西比较类似。)

    但上天给予他的并非是那种超人类的身体,而是非凡的智慧:格雷茨基拥有冰球界乃至体育界罕见的预判力,他能预知场上的形势,并准确地判断场上其余 11 名球员在未来几秒钟内的位置。他似乎就是冰球场上的先知,诸葛亮和赵云的结合体,闲庭信步,谈笑间,取上将首级如探囊取物。

    曾效力于波士顿棕熊的名人堂球员博比·奥尔称格雷茨基拥有“远远超前的意识”,格雷茨基本人也表示他对其他球员的位置更多是靠感觉而不是看,他说:“我知道队友会去哪儿,很多时候我看也不看就转身传球。”
    “体育记者们管这个叫边缘视野。”格雷茨基在接受《花花公子》杂志采访时说,“我把它叫做恐惧。从小到大,我一直是小个子。5 岁时我就跟 11 岁的孩子一起打球,他们比我更高、更壮、更快,我必须找出一种跟他们抗衡的方法。14 岁时,我的对手是 20 岁的年轻人;17 岁时,我已经开始与成年人交手。我打球的风格基本上没变过。我的力量比不上别人;我的射门不够凌厉;我不是联盟里速度最快的球员。我必须用眼睛和头脑完成大部分工作。”​

    但如果你真的因为他较差的身体素质,便质疑格雷茨基的天才,觉得他放在这个答案里不妥,那就大错特错了。以下便是证明:

    格雷茨基两岁便开始学习滑冰,三岁便开始冰球练习。和上面那些糟糕的父母不同,格雷茨基有一个良好的家庭。他的父母在他出生后,特地买了一套大房子,从窄小的公寓搬出去,因为那套房子的后院很大很平整,积雪后非常适合打冰球。(满怀惆怅地看了眼自家后院。。一年里半年都是积雪)

    格雷茨基三岁时得到的,人生的第一双冰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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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孩提时代的格雷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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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十岁时格雷茨基开始专业比赛,效力于 Brantford Nadrofsky Steelers 队,第一年 78 场比赛中便打入 378 个进球,139 次助攻,震惊冰球界。十三岁时他已打进超过 1000 粒进球,简直就是儿童冰球界的屠杀机器。十四岁时,加拿大业余冰球协会破天荒同意他加入初级冰球联盟。十六岁时他便加入了加拿大国家青年队,是队中最小的。在世界青少年锦标赛中他打入 17 个进球,此记录至今未破。年仅十七岁时,他便进军了职业联盟。(和乔丹如出一辙,当时他也是以第三位选秀被选入联盟的,不知道因为觉得他太年轻而放弃了的前两位的队伍作何感想。)

    年少英俊的翩翩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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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那一个 “The Great One"

    格雷茨基的绰号是伟大的那一个,“The Great One"。光是看绰号,其地位便可见一斑。有趣的是,这个绰号从他幼年时便有了。童年时,他就是“伟大的那一个”,少年时他依然是“伟大的那一个”,进入 NHL 打球后,他还是“伟大的一个”。最不可思议的是,格雷茨基总是能向人们证明自己并非浪得虚名。

    格雷茨基法则(Gretzky's Law)

    格雷茨基应当感谢他有一个伟大的父亲。沃尔特·格雷茨基,这位在加拿大贝尔电话公司上班的职员,从小便立志将儿子培养成一个冰球明星。他用自己独到的眼光,循循善诱地教导着小格雷茨基。以下是节选他们父子俩的一段对话:

    Him: "Where's the last place a guy looks before he passes it?"
    Me: "The guy he's passing to."
    Him: "Which means..."
    Me: "Get over there and intercept it."
    Him: "Where do you skate?"
    Me: "To where the puck is going, not where it's been."
    Him: "If you get cut off, what are you gonna do?"
    Me: "Peel."
    Him: "Which way?"
    Me: "Away from the guy, not towards him."​

    其中 Me 代表格雷茨基自己,Him 是他的父亲。可以看出,从小他便被培养了良好的大局观。“朝球行进的方向,而不是它目前的位置滑。”这条名言名为格雷茨基法则(Gretzky's Law),它并不只是局限于冰球界,乃至体育界,它和摩尔定律(Moore's Law)齐名,被科技界一再提起,同时它也是商业公司成功的不二法门,被巴菲特们所津津乐道。

    少年时代的格雷茨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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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格雷茨基规则(The Gretzky Rule)

    这一条是彻彻底底的冰球规则。在一九八五年,NHL 为了限制格雷茨基率领的油工队,在 4v4 和 3v3 的场面中利用空间频频得分,而修改了越位规则。这条规则也被称为格雷茨基规则。(想想篮球界能让联盟修改规则的都是什么人,麦肯,张伯伦,乔丹,奥尼尔)。值得一提的是,这条规则在 1993 年被重新改回。(格雷茨基:你丫这规则就是针对劳资的竞技状态来定的吧?)

    那次交易(The Trade)

    当 1988 年格雷茨基最后一次率领油工队夺下斯坦利杯刚刚两小时后,他从父亲口中得知他可能要被交易到其他队伍。因为老板彼得·波克林顿其他产业的财政状态不佳,8 月 9 日,波克林顿作出一个举世震惊的决定,将格雷茨基和另外两名球员换到洛杉矶国王,换回两名球员、三个首轮选秀权,以及 1500 万美元。格雷茨基当然不愿意离开埃德蒙顿这座给他带来辉煌的城市,然而转会的命运却终究是不可改变的。格雷茨基在宣布离开油人的新闻发布会上潸然泪下,愤怒的加拿大球迷甚至要求政府阻止这次交易。

    离开埃德蒙顿油工队的格雷茨基,在后面效力的球队中依然光芒闪耀,频频拿下得分王和助攻王。可是奈何球队的实力不济,他也遗憾地未能再次捧得斯坦利杯。

    身着纽约 Rangers99 号球衣的格雷茨基。未能再度实现梦想的遗憾写在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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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伟大的人格

    格雷茨基能获得如此高的赞誉,除了球技高超外,与他伟大的人格也是密不可分的。

    格雷茨基从不拒绝球迷的签名请求。他说:“对那些得到签名的大人或孩子来说,这有可能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经历。”

    说到签名,我还想提供一个独家趣闻。我那口子的导师与格雷茨基是非常好的朋友,两人曾经商议过一起买下 NHL 的凤凰城郊狼队(Phoenix Coyotes)。格雷茨基曾经给她导师的大学墙壁上题字签名。可是后来某一天,一位目不识丁的保洁大妈看到墙壁上居然有人乱涂鸦,便把那签名给抹了。。

    格雷茨基是个能给球迷带来惊喜的球员,个人魅力更是出众。在北美,格雷茨基被认为是体育界的真正绅士。成功从未改变过格雷茨基的性格,他始终是个可敬的人。 无论是他的队友还是对手,提到他的品格都是赞不绝口。

    格雷茨基也是个一心一意的好丈夫。他享有很高的名望和财富,可却从来没有听到他与任何超级模特之间的浪漫或者激情故事。由于格雷茨基绅士风度十足,又不沾染女性,因此格外受到女性的格外垂青。加拿大曾经进行过一次民意调查,有大约 1500 万女性球迷认为,他们对于格雷茨基的爱超过了世界上任何东西。尽管人人爱,但是格雷茨基仅仅钟爱一个女性,那就是他的妻子珍妮特·琼斯。

    格雷茨基一家其乐融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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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冰球城市,埃德蒙顿(Edmonton)

    说完格雷茨基,容我再用一点篇幅介绍下埃德蒙顿这座城市。它是加拿大第五大城市,阿尔伯塔省的省会,但是知名度却远远不及温哥华、多伦多、蒙特利尔等等。冰天雪地的埃德蒙顿是哈尔滨的姐妹城市,在哈尔滨有一条埃德蒙顿路,埃德蒙顿有条哈尔滨街。

    这座地球上最北的大型城市,一年有大半年被冰雪覆盖。(从十、十一月到四、五月)冰球是这里开展得最好的体育项目了。在城市最有名的 Shopping Mall,曾经是北美最大的室内商场,West Edmonton Mall 中,便有着一块室内冰场。经常可以看见举行各种体育比赛。没有比赛时,这里是溜冰场。

    我最印象深刻的是当地的幼儿冰球比赛。看着一个个四五岁的幼儿园小朋友,打扮整齐,穿着鲜艳的球衣在冰场上有模有样的比赛,那场面真是忍俊不禁。而且,人家真的是打得有模有样啊,进攻防守的站位,助攻传球,跑位穿插,除了速度是慢速版本外,简直和成年人没有什么区别。

    放几张萌系并球赛图片吧,是加拿大国家儿童队对阵美国国家儿童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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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怎样,是不是能看到格雷茨基幼年时的影子。。。加拿大作为冰球发源地,与现今冰球第一大国,这种级别的冰球普及实在令人惊叹。。(其实打冰球真的很好玩。。速度感和节奏感都是超爽的。)

    (日报注:由于篇幅过长,后续更新请关注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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