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时期政府所需的文法吏从哪选用? 叶微香,榆木脑袋,铁石心肠。 【1】 汉朝官僚系统并不会截然划分“你是儒生”、“你是文法吏”然后给你俩安排不一样的“选举办法”。在汉代语境下,“儒生”是其学派,“文法吏”是其官能(而且是绝大部分官僚的官能),这二者并不是一个位面的事情。如果一定要划出两个对立面来,那么我倾向于【汉代官僚=儒吏∪文吏】,这也是学界比较普遍的一种视角,当然,它也是漏洞百出的,详见 4.B。 【2】 因为 1,所以察举制当然不是专门为儒生而开设的。严格意义上的察举制始于文帝二年,第一次察举官吏的详细记载在文帝十五年(晁错为第一),那时候汉朝还尊黄老呢,景帝时还特意“不任儒”。只是到了武帝尊儒以后,尤其是元光元年按董仲舒建议开始举孝廉,儒生当官的渐渐变多了。从事实层面说,察举制变军功入仕为文学取士,显然刺激了儒学和儒生的壮大,东汉私学盛行,也与察举孝廉制度有关。此外,国家也会开设一些“显然只有儒生能上”的科目、出一些“显然只有儒生会做”的考题,但那是科目、是考题,不是制度本身。 ——所以,我们需要了解每一个具体变革的钉子是在什么时候被钉上制度大厦的、它们又是如何逐渐把这栋大厦构建成了我们看到的这副丰满的样子,才不会犯”察举制是为儒生入仕而开设的“这样的错误。 【3】 汉代的选官制度当然不止察举制一种。总体而言,汉代选官制度包括: A、察举。 a)举孝廉。 b)举茂才。 c)各种特科,如贤良方正、贤良文学、明经、明法、至孝、有道、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etc B、征辟。皇帝征,公府辟。 C、任子。即当官的保举自己子弟为官。 D、纳赀。即花钱买官。 E、私人荐举。主要是公卿一类大官向朝廷荐举自己的门生故吏,这和察举、征辟偶尔交叉。 此外还有些奇怪的入仕途径,比如给皇帝写信(东方朔),以材力为官(李广一类武将),但不是主流而且与小吏们基本没有关系。 【4】 然而选官和选吏并不见得一样,【吏】的定义以及他们是如何选用的,这也是颇负争议的课题。在上一节列举的入仕途径中,明法、明经,征辟,纳赀,私人荐举,以及“出名”本身,都可以是当上吏的方式。其中,长官对自己门下的掾属有很大的决定权,长官自除吏的情况很多。 我们再来看一些制度细节。 A、关于吏的技能与考试: 试史学童以十五篇,能风(讽)书五千字以上,乃得为史。有(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其八体课太史,太史诵课,取最一人以为其县令史,殿者勿以为史。三岁壹并课,取最一人以为尚书卒史。——《张家山汉律·史律》474-478 汉兴,萧何草律,亦著其法,曰:“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史。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汉书·艺文志》 尉律:“学僮十七已上始试,讽籀书九千字乃得为吏,又以八体试之。郡移太史并课,最者以为尚书史,书或不正,辄举劾之。”——《说文解字序》 也就是说,存在这样一种针对”学僮“的考试,专考各种奇怪字体(也即除了考试以外没有很大用处的字体),少年们中成绩好的就可以成为县里官长的秘书,过三年再考试,成绩好的可以成为尚书、御史那些中央官员的秘书。 做秘书当然要有相当高的文书能力,简牍中屡屡见到”史“、”不史“、”能书会(hui)计“、”治官民颇知律令“的评价,富谷至先生便认为是对文书吏的能力评估。(《文书行政的汉帝国》) B、关于孝廉中的“吏道”成分: 一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二曰学通行修,经中博士;三曰明达法令,足以决疑,能案章覆问,文中御史;四曰刚毅多略,遭事不惑,明足以决,才任三辅令。皆有孝悌、廉正之行。——《汉官仪》 这“四科取士”的标准,显然是察举制已经发展到成熟的产物,学界一般认为不出西汉中期。其中只有“经中博士”一条明显有儒林风范(然而“经”和“儒”的分际又是另一个问题了),而“文中御史”一条或许很合乎题主所说的“文法吏”。 不过这些都是制度层面的东西,事实层面是另一码事。黄留珠《秦汉仕进制度》考订出一张《两汉孝廉一览表》,并且统计出来: 大家可以自己解读一下这张图。 C、关于和法律直接相关的“法吏”。《商君书·定分》: 为法令,置官吏,朴足以知法令之谓者,以为天下正,则奏天子。天子则各主法令之,皆降,受命,发官。各主法令之民,敢忘行主法令之所谓之名,各以其所忘之法令名罪之。主法令之吏有迁徙物故,辄使学读法令所谓,为之程式,使日数而知法令之所谓;不中程,为法令以罪之。 黄留珠将其阐释为:1)通晓法令者,直接任命为法官法吏。2)经过限期学习而通晓法令者,可以递补为法官法吏。 D、关于入仕途径和入仕标准,升迁途径和升迁标准。 这四者显然是不一样的。第 4 条里列举的全部都是入仕 + 升迁的途径,而不是标准。至于“文无害”、“能书会计”这种,都应该算标准,而且是升迁标准。达到了这个标准,本来就是小吏的,可以在“吏途”上更进一步。比如萧何: 以文毋害为沛主吏掾。 我个人认为他本来就是吏,“文无害”使他成为了“主吏掾”,酱。 【5】 那么现在我们就可以来做题啦。 a)张汤案例分析: 张汤,杜陵人也。父为长安丞,出,汤为儿守舍。还,鼠盗肉,父怨,笞汤。汤掘熏得鼠及余肉,劾鼠掠治,传爰书,讯鞫论报,并取鼠与肉,具狱磔堂下。父见之,视文辞如老狱吏,大惊,遂使书狱。 父死后,汤为长安吏。周阳侯为诸卿时,尝系长安,汤倾身事之。及出为侯,大与汤交,遍见贵人。汤给事内史,为甯成掾,以汤为无害,言大府,调茂陵尉,治方中。 武安侯为丞相,征汤为史,荐补侍御史。《汉书·张汤传》 首先,他的父亲是长安丞,见这孩子贼精,让他“书狱”。这可以是长官自除吏,也可以是老爹让儿子帮忙打个下手= =。而后张汤为长安吏,不排除父荫的因素,但应该与任子制无关。后来,张汤“给事内史”,担任内史甯成的掾,这个,嗯,文中也交代了,基本是跑关系跑出来的。 张汤在内史工作期间得了个荣誉,叫“无害”,也就是“文无害”,这是选取主吏 / 主吏掾的标准,也就是一群小吏中的一个头儿。于是甯成向上面报告,张汤调茂陵尉。注意甯成本来也是一酷吏,他这时候是张汤的上司,所以这报告是甯成的职分,而不算私人荐举。 然后,田蚡又把张汤调过去做自己丞相府的秘书,这就是长官自除吏了。而田蚡又推荐他补侍御史,这就属于私人荐举,张汤算是田蚡的故吏。 b)李寻案例分析: 李寻字子长,平陵人也。治《尚书》,与张孺、郑宽中同师。宽中等守师法教授,寻独好《洪范》灾异,又学天文月令阴阳。事丞相翟方进,方进亦善为星历,除寻为吏,数为翟侯言事。帝舅曲阳侯王根为大司马票骑将军,厚遇寻。……根于是荐寻。哀帝初即位,召寻待诏黄门……《眭两夏侯京翼李传》 李寻是典型的以儒生为吏,而他首先担任翟方进的丞相府里的功曹,这属于长官自除吏。接下来王根把李寻推荐给皇帝(应该是成帝),这属于私人荐举。再接下来哀帝召寻待诏黄门,因为缺乏其他人参与的记载,姑且算征辟。 【6】 曾经我们考过一道题,如果你是汉代一小青年,想入仕,你该怎么做。 其实,儒吏、文吏、法吏、循吏、酷吏……他们的差别还挺大的。兜兜转转又要回到 1 的方法论问题了。 希望对题主有帮助。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