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应该让 14 岁以下的孩子了解多种性取向的存在,怎样告诉孩子比较合适? 行简,儿童性教育课题组研究助理 应该。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在性教育方面对青少年儿童应该在什么样的年龄阶段达到什么样的学习目标设定了最低基准。这一系列基准的制定是以多个国家的课程标准、一系列数据库和研究结果为基础的。 在“关系”这一关键概念中,《纲要》中提出, 5-8 岁的儿童应该认识到 世界上存在各种各样的家庭(例如双亲家庭、单亲家庭、以儿童为户主的家庭、以监护人为户主的家庭、大家庭、核心家庭和非传统家庭等)。 其中非传统家庭中包括丁克家庭、领养家庭、同性恋家庭等。 9-12 岁时,孩子应该知道 因为健康状况、肤色、出身、性取向或者其他差异对他人进行骚扰或欺凌是无理的、有害的,也是一种违背人权的行径。 而到了 12-15 岁时,孩子应该了解 通常会有一些办法来帮助那些遭到羞辱和歧视(例如对同性恋的憎恶)的人。 这样的最低基准在大多数中国父母看来可能非常“超前”,但其实这些要求很大程度上基于儿童的认知发展。 在幼儿园的阶段(3-6 岁),很多孩子都会问父母一个问题:“我能和班上的二傻/二妮结婚吗?”更善于总结性发言的小朋友可能还会问“什么样的人可以结婚?” 这是孩子对婚姻最初的好奇,也是孩子建立属于自己亲密关系的第一次尝试,这时父母给孩子的信息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孩子对于亲密关系最初的理解。如果这时父母给出的答案只涉及到异性之间的亲密关系,甚至直接否定了同性之间建立亲密关系的可能性,孩子可能会形成一种认知——“亲密关系只能是某一种样子,其他样子的亲密关系是错误的”,而这其实就是偏见和歧视的开始。 因此,我建议父母在孩子开始思考亲密关系之初,就告诉孩子相同性别的两个人之间也有建立亲密关系的可能。“当然男生也可以喜欢男生,女生也可以喜欢女生。当他们成年以后,并且足够喜欢对方,他们也可以结婚,生活在一起。”不必要引入“性倾向”等更复杂的概念,这只是一个简单的事实。基于这样的认知,孩子更容易以一个宽容的态度面对这个世界上和他不一样的人。尊重人权,有时候就是从这一个简单地回答开始。 提前回答很可能会随之出现的一个问题: 就像每天暴露在异性恋的海洋中并不会让一个同性恋“变直”一样,这样一个简单的回答并不会让一个孩子更有可能成长为一个同性恋。 ———————————————— 更多讨论,查看 知乎圆桌 · 不养熊孩子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