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合法化与同性恋者的健康 PH君 2015-08-24 Elbert Chang 美国最高法院于 2015 年 6 月 26 日以 5:4 的投票结果裁定,同性婚姻合乎宪法。至此,美国 50 个州的同性情侣都将有步入合法婚姻的权利,14 个州对同性婚姻的禁令随之撤销。美国由此成为全球第 21 个在全境承认同性婚姻的国家。 最近,奇葩说中某期涉及“出柜”话题的视频被禁激起众多网友热议。作为一名公卫人,小编试着从一个视角同大家一同讨论“同性婚姻合法化对于同性恋者的健康影响”,欢迎大家与小编进一步讨论。 1.MSM(men who have sex with men,男男性行为者)与艾滋 并非所有同性性行为均将增加 HIV 的感染率,如女女性行为感染 HIV(艾滋病病原体)的概率小于异性间性行为,而男男性行为【包含接吻、爱抚、手淫、口交及肛交,又可分为与男性有性关系的男性同性恋者、双性恋者和少数男异性恋者】也并非都将增加 HIV 的感染率。 爱抚和手淫不可能有体液交换故没有传染 HIV 的风险,接吻和口交需要口腔内有破损组织才可能实现体液交换传染 HIV,而肛交容易导致黏膜破裂进而产生体液交换传染病毒。 然而从世界范围的数据来看,男 - 男同性恋者感染 HIV 的概率要高于异性恋者 19 倍。而在 2008 年专业人员对中国 61 个城市的同性恋群体进行的调查中发现,平均有 4.8% 的同性恋者患有艾滋病,其中最高的一个城市达 18%。2009 年 11 月 24 日,中国卫生部部长陈竺表示,性传播已经成为 HIV 传播的主要途径,其中同性性行为所引起的 HIV 传播已经占到传播总数的 32%。 除了男男性行为的一些方式易导致 HIV 的传播,“贵圈真乱”的现象更是雪上加霜。石国政等对 151 名 MSM 的调查显示,约有 2/3 的人与同性进行无保护性交;有 50.33% 的 MSM 与非固定性伴发生多次男男性行为,51.00% 的 MSM 与非固定性伴发生过 1 次男男性行为,而有固定男性伴者占 60.26%,这就意味着,有固定男性伴者仍会与非固定性伴发生性关系;同时,由于与非固定性伴发生性关系者数量庞大,多性伴者占 60.93%,这一很高的比例带来的危险也是极大的。再加上将近 15%的同性恋者对 HIV 的传染并不了解或者没有考虑过,更增加了 MSM 间 HIV 的传播。 MSM 与艾滋的千丝万缕绝不仅限于圈内,MSM 还可将获得的 HIV 传播给异性,直接促进艾滋从高危人群播散到普通人群,由此带来的后果难以想象。需要指出的是,在发达国家,很少有男同性恋者与女性结婚(但不排除发生性行为),而以下为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我国的情况。 张北川 2006 年的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男同性恋者与女性发生过性行为,80% 以上的男同性恋者迟早要进入婚姻(农村和中小从城市的情况可想而知,刘达临 2005 年曾指出 90% 同性恋者要结婚),估计国内的“同妻”(即男性同性恋的妻子)人数在 1600 万左右(排除双性恋真正意义上的同妻数量应该在 1000 万以上)。 MSM 将获得的 HIV 由此传播给自己的妻子或者发生性关系的异性,给不知情的异性带来了巨大的危害。然而,同妻遭受的压力绝不仅限于此,同妻在婚姻家庭中遭受暴力和冷暴力,精神和肉体双重伤害,在婚内遭受到配偶权、健康权受损的现实,然而更面临着离婚带来的压力,如经济压力、面子、情感因素与子女问题。如果各位读者对此感兴趣请联系小编,小编十分乐意和大家谈谈同妻那些事。 但也别急着责怪 MSM,一方面,中国同性恋者在现有法律制度下只能够跟异性结合,这是法律承认的唯一一种婚姻模式。而另一方面当同性恋者遵守这样的法律规定进入婚姻时,却又要遭受谴责,甚至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怪谁呢 2. 同性恋者的心理健康 社会中性倾向的歧视为同性恋者所恐惧,成为同性恋者心理问题的主要溯源之一。张北川 2006 年完成的对 2000 例男同性恋者的调查发现,超过一半的受调查者曾因性取向感到很痛苦并严重影响生活和学习或工作,有这种痛苦者中近 70% 认为社会歧视为罪魁祸首,此外,超过一半的受调查者自认为一旦性取向暴露自己会受到明显歧视或严重伤害。还有一项包含 1259 个样本的调查显示,20% 的人因同志身份暴露而在单位受到过负面影响或其他影响,62% 的人没有在单位暴露同性恋者的身份,这与大多数人认为社会、家庭压力是导致同性恋者不愿公开身份的主要原因的结论相吻合,也与石国政等所发现的超过一半的 MSM 自我认同消极相一致。 此外,同性恋者的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给其心理带来压力。一项囊括 1218 名应答者的调查发现,20% 的同性恋者在与同性交往中遇到过被盗窃、被敲诈勒索、被诈骗或者被抢劫的情况,但超过 1/3 的人表示不会报案(出于隐私或者对警方态度的顾虑),只有不到一半的人明确表示会去报案;而在 224 名受过伤害的同性恋者中,近一半未报案,报案者不到 1/3,但 15% 因遇到有警察歧视同性恋者而没立案;此外,超过 1/3 的同性恋者称未成年时被猥亵过或在成年后被性骚扰过,2.3% 的同性恋者称成年后被强奸过。 这一切问题所导致的最极端的情况就是“自杀”。刘华清 1999 年一篇报告指出 50% 被调查的男同性恋者有过自杀行为,刘达临和鲁龙光 2005 年一项样本量为 1000 例男同性恋者 / lesbian 的调查发现被调查者 40% 有过自杀企图,张北川在 2001 和 2003 年有数篇调查报告发现,男同性恋者中有约 10% 的人曾有自杀行为。 虽然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同性恋的宽容度在逐渐增加,正如 Robert A 等对 1981—2000 年的一个出生队列的研究,越是年轻的人群对于同性恋的宽容度也越高。但在中国的农村等欠发达的地区,祈求对同性恋的宽容实属天方夜谭。即使是在大连的高校,也有超过 70% 的男生和超过一半的女生不能接受自己的亲友为同性恋。在非洲,除了南非等个别国家,同性恋在大部分国家都是禁忌,在非洲 54 个国家中,有 38 个都将同性恋定为非法行为。 3. 同性婚姻与健康 Kiecolt-Glaser JK 等研究发现,已婚者的身心健康情况优于单身者。(颤抖吧!单身狗!)原因可能是婚姻作为一种社会关系将通过提供物质和精神支持而促进健康。而社会的尊重加上婚姻所带来的经济益处和双方对未来的承诺亦有利于同性婚姻双方的健康。 Mark LH 等发现,在美国马萨诸塞州同性婚姻合法化的一年内,同性恋者就医和看心理医生的频率和花费均明显降低,而 HIV 等常规筛查和治疗并未受影响,故而推测同性婚姻减少了同性恋者所面临的偏见,与压力相关的疾病如高血压、抑郁以及适应性障碍随之减少,同性婚姻有较广泛的公共卫生意义。正如 Warren K 等的综述所言,婚姻的不平等为同性恋者带来不良的应激元并增加不良健康事件的发生;以及 Richard GW 等针对加利福尼亚州的研究直接指出,已婚(同性婚姻)同性恋者的精神压力显著低于未婚同性恋者,且与已婚的异性恋者无统计学差异。 那么同性婚姻对 HIV 在 MSM 间的传播有何影响呢?Susanne S 等在欧洲的研究发现,同性婚姻的立法情况将影响和反映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程度,而男男性行为造成的 HIV 传播例数随社会对同性恋的宽容程度增加而降低。这一现象可用 Michael K 等的观点解释,同性婚姻合法化减少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并增加对同性恋者(拥有稳定关系的)的支持,从而减少同性恋者多性伴的现象,并促进同性恋者积极地进行 HIV 的筛查。这与石国政的研究所得结论——自我认同积极的 MSM 与异性结婚可能性小、更易接受 HIV 检测服务、拥有固定男性伴比例高、拥有异性性伴和与非固定性伴发生多次男男性行为的比例小是相辅相成的。 但应注意的是,寄希望于通过立法来消除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进而推动社会变革是本末倒置的。因为人类社会的每一次成功立法都是对过去的社会实践的总结和继承,是对原有社会秩序的认可,伟大的法典一般都是过于灿烂法律文化的结晶,而很难成为孕育未来社会的种子。 而针对艾滋病的治疗情况,邱涛等对 2005—2010 年江苏省抗病毒治疗艾滋病患者的流调结果显示,已婚或同居者约占治疗者的 65%,可以推测结婚可能促进艾滋病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疗。 至此,我们可以认为同性婚姻有利于同性恋者的身心健康吗?权威数据显示,荷兰、比利时、加拿大、西班牙、南非、挪威以及瑞典 2010 年的人口数超过 1.7 亿,而 2009 年底累计享受同性婚姻者数仅不足 6 万,不足总人口的万分之 4,这一比例最高的地区马萨诸塞州也不足 3‰,与 3-4%的同性恋人口数相差甚远。因此,同性婚姻所带来的健康益处仅为 1% 的同性恋者所享受。 同时,2004—2009 年美国马萨诸塞州公共卫生部公布的当地的男同性恋者结婚(同性婚姻)的中位年龄为 43.3 岁,而女同性恋者为 40.9 岁,显然错过了第一个性活跃期,这使得通过婚姻来维持固定性伴侣而预防 HIV 的传播功亏一篑,不过可喜的是,近几年 30 岁以下结婚的同性恋者所占比例在逐渐增多,这是不是意味着同性婚姻在逐渐地为同性恋者与社会所接受并习惯呢?毕竟同性婚姻除了为同性恋者提供一份更加稳定的关系外,还通过减少社会对同性恋的歧视与偏见而作用于同性恋者的健康。 小编认为,同性婚姻的合法化为同性恋者提供了一种信仰、约束,虽然平均结婚年龄较晚,但是拥有结婚权利的同性恋者将更有意识地保护自己、为自己负责。虽然男同性恋者相较异性恋者更能接受单配偶制以外的其他形态的亲密关系(李银河研究的发现),但他们能够因此而更好地处理好性自由与性健康、性欲与情感的天枰。 本文为小编原创作品,如若转载须获得本人授权。(作者已授权日报发布) 欢迎对同性婚姻感兴趣的小伙伴们直接回复与我交流~更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微信订阅号“公共卫生与健康”与我们进行交流~ ——————————————— 发自知乎专栏「公共卫生与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