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资产重组能让一个濒临破产的企业起死回生,并购重组真的有这么厉害? Luo Patrick,www.lingxianlicai.com 资产重组、并购重组和破产重组是不同的几件事情。 一个企业快死、又想要回生的话,一般是用破产重组(或者说破产重整)的方式。 我理解破产重整有两个作用是比较重要的。 企业可以正式的、合法的减免或者延缓一部分负债,欠的一部分钱可以不用还了,或者至少是可以拖一阵子再还。这样企业的财务压力会减轻,同时还争取到一些调整的时间,如果运气好的话,可能经过这个调整期就能够走出困境。 另外,债权人可以借此机会在一定程度上介入企业经营。 正常情况下,债权人的权利仅限于收取利息、收回本金,对企业的经营管不了太多。但是破产重整期间,由于债权人要让渡一部分利益(给企业减免一部分债),所以也就获得了更多的介入企业经营的权利,企业的经营方案必须要由债权人同意才行。如果以前企业股东和管理层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意愿把企业搞好,债权人介入之后,或许会有改善。 破产重整不是起死回生的灵丹妙药,更像是续一口气而已。 有的企业本来是很好的,只是临时一口气没接上来,破产重整会比较有用。如果企业本来就烂七八糟,多续一两口气也无济于事。 La zare 企业濒临破产的原因非常多,但是核心几乎只有一条,就是现金流断裂,一般由不能及时偿付本息所触发。重组的意义就在于它提供了救命的现金,能使得企业继续经营。但是个人觉得,不要把破产重整当成万能的灵丹妙药。 企业破产原因很多,那些由于一些意外事件导致企业现金流枯竭,但是公司核心业务和核心资产尚存的公司才有机会起死回生,而重组只是它一个喘息的机会。因此其逻辑是因为企业本身价值尚存,所以才有人愿意去重组,而不是反过来。 以美国为例,大公司破产有两条路:Chapter 7 和 Chapter 11。 Chapter 7 是让一个清盘侠变卖公司资产,然后从最 Senior(知乎日报注:高级的)的债权人开始分,分完为止,公司也不复存在,一旦走上这条路,变没有回生的可能了。 Chapter 11 是让一个受托人(很多时候是债主或其关联公司)接管整个公司的运营,这时候股东已经没什么发言权了。受托人可以通过重组资本结构(比如指定未来企业现金流的 Priority(知乎日报注:优先权),发行高收益的新债替换旧债,几乎免费的获得股权 / 稀释老股东 etc),同时进行企业重整(比如让债权人获得董事席位,重新安排法律意义上的受惠人等等)让企业继续经营。 因此大多数公司会先选择 Chapter 11,毕竟死缓比立即执行要吸引人很多。但是到最后那些被竞争者淘汰的公司终究会破产的。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