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观地评价音乐人应该从哪些方面进行? 丁勾,新字体令我有点头晕… 评价和欣赏是两回事。“评价”是站在上帝视角给各个歌手排定座次,比如那些排行榜、音乐奖项、媒体评分。“欣赏”是从个人主观角度出发,换句话说,“音乐是私人的事,与他人无关”,再通俗点儿——“高分信媒体,低分信自己”。题主要先明确自己的问题指向哪点。 我忽略个人欣赏问题,仅谈争议最大的“评价”问题。我个人认为,如果站在客观角度评价歌手或乐队,有四个指标: 第一个,销量。很多人认为这是大俗,但流行度是个重要指标。那些广为人知的专辑,必然有惊人的销量。当然,网络时代对唱片销量有影响,但即使如此,Adele 的《21》也能迈过千万。MJ 的《Thriller》,Nirvana 的《Never Mind》,Linkin Park 的《Hybrid Theory》…JB 的专辑可以迈过 200 万,说明专辑销量不是“伟大乐队”的充分条件(Velvet Underground 的商业成绩就一般;Nick Drake 的商业成绩更是悲剧),但销量会影响对乐队地位评价。 第二,风格的开创性。好了,Velvet Underground 和 Nick Drake 可以扬眉吐气了。相比之下,Beyond 就有些尴尬了,五月天嘛…算了不放地图炮了…谨记一点:模仿是没有出路的。但是开创风格又是费力不讨好的事,能在风格上开宗立派的乐队 / 歌手都应该给他们献上一朵大红花。 第三,奖项(荣誉地位),又一个大俗。爵士名人堂、摇滚名人堂、格莱美、水星奖…有的偏商业成绩,有的偏艺术追求。当然咯,奖项并不代表权威,水星奖只评英国国内歌手 / 乐队发布的专辑;格莱美就像奥斯卡,偏爱美国国内歌手和老人家。但是,没奖也说不过去。Norah Jones,JT、Jason Mraz、Bruno Mars、Taylor Swift…都要靠格莱美奖杯加身才算名正言顺。国内缺乏权威奖项是一件令人头疼脑热的事,MTV 音乐盛典娱乐性高于权威性。而国内那些奖项的自娱自乐…算了不说了。 第四,时间。站在现在的维度回望五十年前的国际乐坛,我们会想起 Beatles、The Rolling Stones、3J、Motown 群英、Bob Dylan、Patti Smith…即使度过那么长的岁月,这些乐队和歌手歌手依然为我们铭记。摇滚名人堂要求提名歌手 / 乐队首张专辑发行时间超过 25 年,这一苛刻条件曾遭到很多人批评。不过现在看来非常有必要。时间是最好的鉴别者。虽然这样说来,Nirvana 为代表的西雅图乐队还要排很久的队… 综上。建议题主修改题目或内容,明确指向。如果是指客观评价,那么这就是我的回答。 查看知乎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