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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 证监会要求网媒不能先于其发布公司上市信息

本帖由 漂亮的石头2014-09-05 发布。版面名称:新闻聚焦

  1. 漂亮的石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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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今日对媒体表示,为了营造利于上市公司的发展环境,证监会为了能够让上市公司良性成长,对网络媒体信息有三项禁止规定:一是不得先于 证监会发布,不得以答记者问方式发布,二是任何信息知情人不得公开信息,三是任何媒介须以真实客观的态度发布信息。网络媒体发布信息导致股票价格波动的, 证监会将依法核查,发现违规线索将移交相关部门,任何以误导投资者的,将依法追究上市公司或投资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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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邓舸表示,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董高监等,不得通过微博、微信等,发布未披露信息。上市公司应当研判和评估市场风险,必要时向证券交易所申请延迟停牌等,通过证监会指定媒体发布信息,采取有效措施达到内部稳定。上市公司还应当通过书面报道至证监会,证监会下一步将研究完善信批的规则,强化网络媒体信息发布。

    邓舸称,证监会也将完善信息披露规则,进一步强化对网络媒体发布信息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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